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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终止广州蓝鼎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经纪会员资格的公告 粤文商告〔2016〕011号
2016-11-24 09:52:00 来源:南方文交所 已访问: 次

尊敬的会员:

根据市场监控,本所经纪会员广州蓝鼎文化传播有限公司(经纪号段:1009)违规开展本所禁止的文化商品业务。根据《经纪会员合作协议》相关约定以及《南方文化产权交易所文化商品交易会员管理办法》第四十八条的规定(详见本所官网链接:www.cnscee.com/html/2015/jiaoyiguize_0701/3170.html),本所决定与其解除《经纪会员合作协议》并终止其会员资格:

会员资格终止后,广州蓝鼎文化传播有限公司、其雇员(包括离职雇员)以及关联方均不得以本所名义或本所经纪会员名义开展任何业务。一旦发现继续开展相关业务,本所将移送司法机关严肃处理。

咨询电话:邓小姐 020-89298951;潘小姐18022312799

特此公告!

广东省南方文化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

二O一六年十一月二十四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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