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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发布《南方文化产权交易所文化商品(钱币/邮票类)提货与再托管登记实施细则(意见征求稿)》的通知 粤文商知〔2017〕006号
2017-04-10 19:27:00 来源:南方文交所 已访问: 次
尊敬的会员:
为促进文化商品流通,满足文化商品消费需求,本所现发布《南方文化产权交易所文化商品(钱币/邮票类)提货与再托管登记实施细则(意见征求稿)》向市场征求意见。本所计划根据市场调研情况选取“大宗再托管”试点商品,后根据市场情况逐步扩大试点商品范围至全面实施。
意见征求期截止到2017年4月28日,在此期间,本所暂不实施该细则,具体实施日期本所将另行公告。
联系人:吴先生,手机:15989042893,座机:020-87368888-609,电子邮箱:nfqbyp@vip.163.com。
特此通知。
附件:《南方文化产权交易所文化商品(钱币/邮票类)提货与再托管登记实施细则(意见征求稿)》
广东省南方文化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
二O一七年四月十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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